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武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关于平武县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补充公告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武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于2017年6月6日发布了《关于平武县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因工作需要,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告》中“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非在职人员,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更正为“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公告》中报名所需资料“3.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更正为“3.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三、《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