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银川市直属学校校医队伍建设,确保银川市直属学校校医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采取公开选调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银川市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校医8名。(银川市第二中学1名、银川市第二中学西校区1名、银川第六中学1名、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1名、银川市第二十五中学1名、银川市第七幼儿园1名、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1名、银川市唐徕回民中学西校区1名。)
三、选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银川市市属范围医院在编在岗的医务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五)医师规划培训合格, 两年以上临床经验;
(六)未发生过医疗事故;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资格初审
选调工作由银川市教育局和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行政中心2号楼421房间)。
3、报名时间:2012年7月13日—27日9:00——17:0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4、联系人:么桂梅; 联系电话:0951-6888715
(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3张,现场如实填写《银川市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校医报名表》一式两份。依据向社会公布的选调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信息,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的各类后果,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2、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面试前三天凭身份证到银川市教育局领取面试考核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凡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人员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用人学校组成相关人员进行面试。
2、由用人学校根据面试情况提出用人意向。
3、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负责在面试前3天通知考生。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按照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银川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银川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规定执行。
银川市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校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主要依据个人人事档案、单位表现证明等,纳入考察的资料必须按照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时间及时提供。
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从进入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银川市编制委员会。
( 三 )编委会通过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卫生局
银川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