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泰安市泰山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本须知,了解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审查所需材料。
一、报名程序
1、确定符合报考条件,选择报考单位和学科,填写《泰安市泰山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手写均可),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签字,必须考生本人手写);
2、按《简章》要求,准备齐全所需材料;
考生自备标准档案袋一个,用于装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学科、联系电话及袋内材料名称;
3、到报名点(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提交相关材料;
4、持填写好的《泰安市泰山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到所报单位资格审查处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在缴费处交纳报名考务费,交费后到照片采集处现场拍照。
二、审查所需材料
1、泰山区范围证明。
2、资格证明材料:
⑴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⑹已签定就业协议的人员须提交具有人事劳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三、泰山区范围证明材料
1、工作单位属于泰山区的:
⑴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⑵是村、社区正式工作人员的,由村、社区出具证明,并加盖所在街道、镇党(工)委公章;
⑶其他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同时出具经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的(2012年7月18日前鉴证)劳动用工合同及复印件或泰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2012年7月18日前代理)合同及复印件。
在我区纳税的单位、企业、个人,提交泰安地税直属分局、泰安地税国际分局、泰安地税泰山分局或泰安国税市区分局出具的2012年3月至6月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认同属于泰山区。
2、户口在泰山区的:
须是泰山区老户,即考生父母是泰山区老居民、老村民,其户口现在还在村、社区管理的,出具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户口归属泰山区所辖村、社区管理),并由村(社区)出具证明。
3、办理了人事代理的:
须是2012年7月18日前办理的,出具泰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及复印件。
4、办理了劳动关系托管的:
须是2012年7月18日前办理的,出具泰山区就业办的存档凭证及复印件。
5、下岗失业的:
出具泰山区劳动部门下岗失业证明及复印件。
上述条件,依据父母一方的,出具父母一方的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证明;依据配偶的,出具配偶的证明及结婚证原件、复印证。
四、其他有关事项
1、2012年7月26日到报名点凭收款收据(免费考生另发凭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他人代领的还需带代领人身份证。
2、请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保持现场卫生,报名现场禁止吸烟,不得大声喧哗。
3、为保证拍照效果,请考生着深色上衣。
4、报考人员所留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报 名 流 程
持报名材料到相对应的三个资格审查处(区直、岱庙资格审查处;财源、泰前、上高资格审查处;徐家楼、省庄、邱家店资格审查处)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档案袋内材料留在资格审查处)→审查合格后持《泰安市泰山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到收费处交纳报名考务费→交费后持《泰安市泰山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缴费单据及身份证原件到照片采集处现场拍照、留报名表。(报名结束)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