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教研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17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2)。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的形式进行。初级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中级教研员岗位采取先专业笔试后专业技能测试方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威海市交通学校(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南路28号)。
具体要求:
1.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市教育局网站(www.whedu.gov.cn)下载《2017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教研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需要提交《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贴好照片)及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④教师资格证书。需于考察时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7年7月31日前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⑤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解除合同的证明或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其中在职教师应聘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⑤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初级教师岗位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面试。2017年6月中旬进行。初级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即模拟讲课)方式进行,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现场指定教材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市教育局网站(www.whedu.gov.cn)查询。
2.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www.whedu.gov.cn)公布。
(三)初级教师岗位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笔试报名。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须于2017年6月下旬报名参加统一笔试,笔试报名具体时间、报名方式请登陆威海市教育局网站(www.whedu.gov.cn)查询。
2.笔试。初级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四)考察体检
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三、有关说明
(一)中级教研员岗位专业笔试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知识,专业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威海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1-5819520、5818876
附件:
1.2017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17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计划表
3.2017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教研员报名表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5.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威海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9日
附件1:2017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7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2017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教研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