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2017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适应瑶海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瑶海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0名中小学教师(不含瑶海区管理的在职在编人员和同岗同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年龄、资格、职称、荣誉称号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与选聘岗位相对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必须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选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和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同时需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获奖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1.省“特级教师”;
2.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
3.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4.地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
5.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资格或者教研、电教等活动评比一等奖);
6.地市级及以上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7.教育类博士。
(七)体育类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所获奖项与参加引进的岗位专业一致也可报名)
1.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备注:以上证书须经市级体育行政部门验证确定属实后方能认可);
2.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过前三名的优秀退役运动员;
3.国家一级裁判证书;
4.有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所带队员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过前三名的教练员;
5.培养过省队及以上专业运动员,具有初级教练及以上职称的教练员。
(八)艺术类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所获奖项与参加引进的岗位专业一致也可报名)
1.国家二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院团演员;
2.个人获得过市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独立编创或指导作品获得过市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参加选聘人员于2017年5月21日-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合肥市裕溪路1619号,瑶海区教育体育局8楼816室(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和平校区旁)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以及报名表一份(附件2)。其中,事业在编人员和经人社部门统一公开招聘的同岗同酬人员报名,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
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公开选聘考核人员,并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瑶海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