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初定5月28日,面试时间初定6月11日,笔试、面试公告届时发布在德清教育信息网公告公示栏,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有高考命题的学科,专业知识按高考要求;无高考但有中考命题的学科,专业知识按中考要求;音体美学科为现行初中加高中教材知识;特殊教育学科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学前教育学科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⑴文化课教师、特殊教育教师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即按照上课环节进行无学生的授课。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的,则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模拟上课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⑵技能课教师、学前教育教师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各为60分,其中一项未满60分的,则取消招聘资格。
模拟上课:按照上课环节进行无学生的授课。
技能测试:音乐为弹琴、唱歌和舞蹈;体育为队形口令、投掷和短跑;美术为简笔画、石膏素描和变体美术字;学前教育为绘画、弹唱、舞蹈。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模拟上课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其中幼儿园教师还须根据幼儿园教师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参加选岗及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清教育信息网、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由本人负责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实行“阳光选岗”。即:按入围者所报考学段的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再按规定办理新增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聘用后,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
五、其他事项
1.户籍以2017年5月13日户籍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生源地视作户籍所在地。
2.2017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2017年5月13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17届师范类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2017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招聘岗位。
5.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8367916、8061705。
附件1: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
附件2:2017年德清县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