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中职声乐、中职烹饪、特教聋哑班美术辅导员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岗位)面试入围比例未达到1:3的,放宽到1:2,未达到1:2,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须在6月10日--6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黄梅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签名确认并缴纳面试费50元。
复审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2017年黄梅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部分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的除外)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蓝底彩照1寸)2张。其中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的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公章。
(3)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如没有递补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有资格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②面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8:00开始。
③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④面试方式和内容
普通高中岗位面试采取讲授高中相关学科教材某一内容的形式。
理工学校岗位面试采取讲授中职相关学科教材某一内容与技能测试的形式。
幼儿园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技能测试的形式。
特殊教育学校聋教班美术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手语、无声讲课的形式。
面试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考官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具体面试要求届时详见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面试公告。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40%+面试成绩×60%。
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即该类考生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5分)×40%+面试成绩×60%。“三支一扶”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
(2)体检
①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②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③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⑤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应聘录取后,首个服务周期为5年,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承诺书。
8、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对拟录取人员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组织考生进行选岗(针对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岗位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抽签选岗)。考生选岗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向市人社局呈报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等备案材料。
9、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下发聘用文件和聘用通知,县编办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五年,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报考条件、考试程序和结果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如出现违反纪律规定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处理。
五、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今年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通过“绿色通道”引进7名高端人才(附表三),若在本次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前(即5月18日以前)通过“绿色通道”方式最终未能引进的专业人才岗位,一并纳入本次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范围,在报名前(即5月18日以前)发布补充公告,学历要求放宽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本公告由黄梅县人社局、黄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336959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3325586(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3369377(县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附表下载
黄梅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黄梅县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