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四)笔试地点:请查看准考证信息
(五)成绩公布:2017年7月10日前,公布笔试成绩。
需查分者,在2017年7月12日前由县(市)教育局统一登记后,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
六、面试、体检、拟聘、聘用
(一)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应聘数1:1.2的比例(免笔试考生不占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计算进入面试人数时,若出现小数,只入不舍,取整数。若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数的,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均进入面试)。
2017年7月13日前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2017年7月17日至7月18日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在砚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户籍证明(限专科学历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限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近三年专科毕业生提交)、就业登记证、师范类专业证明(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专科学历人员须由高校出具师范类专业证明原件),所提供证件要交1份复印件,原件供审查。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根据本设岗县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提示:专科毕业生不提交师范类专业证明取消其面试资格;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未参加笔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砚山县民族中学。
面试在州特岗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纪检部门临时抽取;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根据面试考生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分学科进行讲课、说课,讲课15分钟,说课5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并通知成绩。
(二)总成绩的确定
1.无免笔试考生报考的岗位和学科,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等于总成绩。
2.仅有免笔试考生报考的岗位和学科,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3.既有免笔试考生又有笔试考生报考的岗位和学科,取该岗位和学科笔试考生的最高笔试成绩作为免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等于总成绩。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体检时间为7月25日,由砚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砚山县政务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请新招拟聘用人员8月7日下午2:30自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身份证、《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就业协议》、本人档案等材料(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由砚山县教育局与新招拟聘用人员日签订《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就业协议》,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无正当理由逾期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2017年8月28日上午9:00聘用人员到砚山县教育局阶梯教室参加选岗分配,并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对新聘用的特岗教师,砚山县教育局将组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
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应积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在上岗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规定时间办理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应聘者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三)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由砚山县特岗办负责相关政策解释。联系电话:0876—3121014。
砚山县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