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县为单位,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学科面试人员(按四舍五入方法确定)。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确定的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遇特殊情况请示省教育厅后另行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的确定: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执行计划数的岗位,专招本科生岗位与其他岗位实行合并划线,以本县参加同专业笔试考试实考人数笔试平均分的80﹪为最低分数控制线;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执行计划数的岗位,根据报考专业、岗位的不同,实行单独划线,笔试成绩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参加同一专业岗位考试实考人数的笔试平均分的80﹪为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成绩等于和高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方有进入该岗位面试的资格条件。面试前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则按照本县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面试考官由本县临时派遣;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面试以分学科说课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本学科岗位面试结束公布面试得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本县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如总成绩相同的,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再次组织进行面试,按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报名人数等于和少于招聘岗位执行计划数的岗位,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考生均确定为体检人选。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云南教育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由本县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若体检后出现缺额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该学科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本县统一组织。
(三)聘用
体检结束后,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云南教育网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审定,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与设岗县教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市、区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五、纪律要求
(一)考生要按统一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县教育局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考资格。
(二)特岗教师的招聘考试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县纪委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招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未尽事宜由永平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联系人:马昌骏、张达才、余永祥
咨询电话:0872—6521891。
附件:《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执行计划表》(永平县)
永平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