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翔区教育局人事股0883-3064078
(2)凤庆县教育局人事股0883-4215837
(3)云县教育局人事股0883-3210349
(4)永德县教育局人事股0883-5214727
(5)镇康县教育局人事股13988331006
(6)双江县教育局人事股18908835841
(7)耿马县教育局人事股0883-6127238
(8)沧源县教育局人事股0883-7122647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市教育局以县(区)为单位,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7月15日前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
(2)组织面试。面试由各县(区)组织,面试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根据情况确定并通过发布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告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相关事宜以各县(区)教育局的面试公告或通知为准。所有进入面试人员须持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本县(区)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数与各设岗县(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通过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临沧市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2.组织体检。体检时间由各县(区)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自行确定,由各县(区)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各县(区)统一组织,体检医院需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
四、录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由各县(区)教育局与应聘者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设岗县(区)教育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三)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在上岗前,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不少于45学时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四)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各县(区)教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具体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并进行日常管理。
(五)教师资格认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应积极申请教师资格,必须在上岗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特此公告
附件:临沧市2017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临沧市“特岗”办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