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8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领取准考证时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
科目名称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及分值 |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 具体见附件二 | 120分钟 满分100分 |
4、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 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06〕2号)精神,在我市各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对盐边县、米易县和仁和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下同),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5分;对市级和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生源地或户籍地县(区)以上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上证明材料于2012年7月18日—7月20日送交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人事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机关办公楼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人事科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网公布。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在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网公布。
2、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2年8月16日-8月17日工作时间内到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面试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科目及方式
面试科目 | 面试方式 | 面试分值 |
教师岗位(除体育、美术教师外) | 讲微格课 | 100分 |
体育、美术教师岗位 | 讲微格课 | 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
专业技能测试 |
4、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所有应试者结束面试后2日内,随综合计算后的考试成绩一并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机关办公楼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网站公布。
十一、考核及体检
(一)考核人选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一并录取)。
考核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组织,主要考察被考核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应对被考核者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报攀枝花市仁和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因考核不合格或无法考核出现的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网及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机关办公楼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到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报到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经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201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到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交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由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服务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服务学校报到。未经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管理,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的,必须与服务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满五年后(含试用期),方可进行交流调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十四、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十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六、本方案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5983568683(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
0812—2910192(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咨询电话:15983568683(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812—2900790(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
附件一:2012年仁和区公, 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情况表.xls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