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主要内容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4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2)通过资格复审考生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
(3)“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持笔试准考证(原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联系人及电话”。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准考证遗失,可以在资格复审前一天至资格复审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服务期届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须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服务期届满的“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及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暂不能提供服务证书的,须提供与项目管理部门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书。
(4)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4)其中:聘用期满后离岗、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要同时提供原服务地县(市、区)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5)《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自行下载后,本人亲笔签署,不得涂改,字迹清晰);
(6)《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5,自行下载后,本人亲笔签署,不得涂改,字迹清晰);
(7)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其它招聘条件”。
(三)面试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4.面试事宜,请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网查看面试公告。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以在面试前一天至面试当天开考前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5.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教育系统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卫生系统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教育系统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卫生系统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或40%+面试成绩×50%或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阶段。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招聘单位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综合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三)体检工作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四)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本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盘龙区监察局:0871—63165865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5614685
附件:1.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 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3. 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4.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5.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
2017年5月3日
昆明市盘龙区二〇一七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