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
详见《靖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幼儿教师C岗位,定向招聘靖江籍免费幼儿师范男生(不含2016年毕业未参加当年招聘教师考试的人员)。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靖江日报》、靖江教育网、靖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靖江市合兴路36号,靖江市教育局内)。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员的各类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靖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毕业证书(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9)其他社会人员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延迟至聘用阶段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