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江市东兴区公开考调学校教师简章
根据城区学校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2012年面向东兴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考调城区等学校教师30名。现将招考简章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岗位人数
面向东兴区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含招考初聘服务期限内教师)公开考调城区等学校教师30名。
考调岗位按《内江市东兴区2012年公开考调学校教师岗位表》设置。
二、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取得招考岗位所需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身心健康。且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下列资格条件:
(一)公开考调教师条件
1、考调东兴初中教师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工作年限满5年(即2007年6月30日前纳入编制管理),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所报学科岗位须与学历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符,或在2010年至2011年任教的区统考学科中任选一科报考。
2、考调内江十三小、区外国语小学教师、汉安小学教师条件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工作年限满5年(即2007年6月30日前纳入编制管理),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所报学科岗位须与学历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符,或在2010年至2011年任教的小学区统考学科中任选一科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9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兴区政府大楼三楼,电话:0832-2288102)。
3、报考类别:初中、小学。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按报考类别和报考学科岗位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近5年(2007-2011)年度考核表、工资档案等原件报名,并备相应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都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收费标准:依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应聘人员按50元/科.次交纳笔试考务费。
6、准考证领取:2012年7月24日至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四、考试及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只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分别占考试成绩的50%。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为准,详细内容可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考生所报考学科的专业领域知识,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
3、开考比例:招考学科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缩减或取消该学科招考岗位计划数,允许被取消学科的报考人员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招考岗位调整情况通过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jdxrs.com/)公布。
4、加分:考试实行教学质量考核加分,加分计入总成绩。
教学质量考核加分:考调教师在其编制学校,按东兴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质量检测成绩分析》2010年上学期至2011年下学期区统考(在编制所在学校)任教学科(同学期以人均分区序最高的学科计算)班级人均分区序为标准,按以下办法加分:区序居全区同级班前1%-10%名次的加3分/学期、11%-20%的加2分/学期、21%-30%的加1.5分/学期(小数点后一位取四舍五入计算排位)。考调教师未在其编制学校的教学质量考核加分按上述标准的50%计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截止日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
5、成绩计算
笔试结束后,按照《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加权后计算总成绩(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即: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50%+《学科专业知识》×50%+教学质量考核加分。
五、体检
1、体检对象: 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招考学科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高分成绩者确定;如均相同,则进行加试)。
2、体检:体检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发[2004]295号)、川教发[2007]102号和川教发[2010]26号文件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据的结论为准。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及地点:通过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jdxrs.com/)另行通知。
六、选定应聘学校
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由本人自主依次选定应聘学校。逾期未参加应聘学校选定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应聘学校选定出现的缺额和应聘人员选定应聘学校后因放弃应聘而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七、考核和资格复审
选定学校后的应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聘用岗位学校实施考核。
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对考核和资格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审核合格的考调人员,在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jdxrs.com/)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调人员,由招考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后报东兴区人社局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考调人员实行合同聘用管理,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考调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及工资等待遇按现行人事政策执行。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正原则。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2、严肃招考纪律。招考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教师的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予以相应处理。
招考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纪律责任。
区教育局管理的学校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的纪律责任。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东兴区教师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兴区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决定。本简章可登录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jdxrs.com/)查询。
凡与本次招考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内江市东兴区2012年公开考调学校教师岗位表》
2、《内江市东兴区2012年公开考调学校教师报名表》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