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面试人选
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分别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面试人选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该学科最高笔试成绩60%的,不得参加面试。如出现考生成绩在起分线上相同的情况,实行同分跟进。
面试起分线及参加面试人选名单于2012年7月25日公布。
2.资格复核
面试人选于2012年7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泰兴市教育局接受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接受资格复核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因考生放弃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该学科笔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面试时间:2012年7月30日。
面试由泰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主要考核考生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形式为说课(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时间15分钟,考生提前1小时按指定的内容独立备课;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和学前教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由评委现场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各学科面试评委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纪检员、计分员在评委给出的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有效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现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时,如出现总成绩在起分线上相同的情况,实行同分跟进,增设招聘岗位,并在选岗前公布。
体检人选名单于2012年8月1日前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6号)执行。
体检人选于2012年8月2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泰兴市教育局领取体检通知书。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该学科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核
泰兴市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八)公开选岗
1.体检合格人员于2012年8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泰兴市教育局领取选岗通知书。
2.泰兴市教育局于2012年8月16日组织选岗。选岗必须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根据填报志愿分学校类型、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同一学科选岗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所有选岗人员必须于2012年8月16日上午8: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选岗资格处理。选岗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选定岗位的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九)聘用
泰兴市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泰兴市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的实施意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中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简章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泰兴市教育局0523-87728130、87728131
举报电话:泰兴市纪委0523-87614410
泰兴市教育局监察室0523-87728168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人才网(www.txjob.com.cn)、泰兴教育网(www.jstxedu.net)。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兴 市 教 育 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