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中小学教师招聘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2014年招聘的临时代课教师(教育局备案):总成绩=(笔试成绩+其它政策加分)×50%+2分+面试成绩×50%。
其他报考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其它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2.幼儿园教师招聘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2014年招聘的临时代课教师(教育局备案):总成绩=(笔试成绩+其它政策加分)×40%+2分+面试成绩×60%。
其他报考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其它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最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伊旗教育局具体实施并备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伊旗教育局具体实施。按德才兼备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往届毕业生应在20日内、应届毕业生应在签订协议时,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报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伊旗教育局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伊金霍洛之窗和伊旗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伊旗教育局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伊旗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在本次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报考者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伊旗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招聘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任教学校教学一线、辞职或调离伊旗教育系统,否则不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政策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折合前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2014年伊旗招聘的临时代课教师(教育局备案)参与报考的,在折合后笔试成绩上加2分。
3.伊旗户籍的报考人员在折合前笔试成绩上加2分(包括高考前为伊旗户籍的报考人员)。
政策加分可累计。
(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伊金霍洛之窗和伊旗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五)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伊旗教育局。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7-8691566。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