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则该岗位人员进行笔试,不足的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进行笔试的,该岗位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下同),面试上课前30分钟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讲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末位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
1、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如拟招聘对象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相应程序规定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管理,与庐城镇中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在聘期间,工资、职称评聘、调动等与在编人员一样,同岗同酬,社会保险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本次聘用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庐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38900(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1-87316236(县监察局)
六、其他
1、招聘公告查询网站:
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www.lj.gov.cn)
2、其他事项查询网站:
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www.lj.gov.cn)、庐江县人社局网站(http://rs.lj.gov.cn)
附件:1.合肥市庐江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xls
2.合肥市庐江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xls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