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宣城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打造皖南名校,不断优化师资队伍,建立科学、公平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宣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宣办发〔2007〕30号)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宣城中学公开选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人数
在市内外公办高中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聘2名教师(语文学科1名,数学学科1名)。
二、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身体健康;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具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小学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三)所学专业与岗位职责要求相同。其中,语文学科本科限于汉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限于学科教学(语文)、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数学学科本科限于数学及应用数学专业,研究生限于学科教学(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专业;
(四)具有2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教学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因单位变化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一)机构改革中分流和试用期内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内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查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程序和时间
本次选聘采用报考者个人申请、所在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方式进行。选聘工作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4日—4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安徽省宣城中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3033050)。
2、所需材料
(1)参选人员须如实填写《宣城中学2017年公开选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所在学校出具的具有2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教学经历的证明原件(或提供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提供所在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由宣城中学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选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含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
笔试满分10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达到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