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条件公告
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口,促进就业公平,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5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其中新机制教师空岗补齐15名,本市自主招聘教师80名。现将招聘有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报考新机制教师岗位条件以省招聘公告为准;
二、报考本市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3、报考本市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市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城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0日
湖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公告(7376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