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2017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教师)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工作需要;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小学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被聘用后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6、我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园)现有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其他
1、根据《湖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84号)规定,对服务期满2年(时间计算至2017年7月31日)且年度考核合格的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行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计算方法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但原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时,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仍不足1:2比例时,经资格复审合格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但拟聘用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湖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公告(7376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