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融安县高级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6〕6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融安县高级中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人。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面试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6、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四、招聘方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试讲和面试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五、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共设1个岗位,拟招聘1人(详见附件:《2017年融安县高级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采取邮寄应聘材料或发送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学校地址、电话、邮编、电子邮箱详见《计划表》,邮寄者以邮戳日期为准。
1.报考的考生请将报名材料投递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立新街197号融安县高级中学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所需材料:《公招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需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两份),审核完退回原件。
3.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工作的整个过程。融安县高级中学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预审,面试前对面试资格进行复审,同时报送复审材料复印件一份给融安县人社局人事股。
七、面试
(一)试讲、面试时间
具体试讲、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该岗位不再接受报名,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比例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择机进行试讲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与考生所提供的个人简历情况进行适岗评价或增加专业笔试,原则上按1:3比例进入面试。对达不到比例,确急需进人的岗位,经县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对达不到比例、申请不开考的,或无人进入面试的岗位,经县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