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精神,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依据县政府《罗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县人社局、编办、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2年县教育系统学前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且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招聘学前教师15名(如符合报名条件的参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将根据参考人数按比例调减招聘计划)。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献身于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3、年龄要求:
年龄28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学历要求:
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认定通过网上查询审验)
5、身体健康,具有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符合担任教师所规定的身体素质要求。
6、聘用都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7、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③、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④、有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⑤、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集中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9日至12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桥南新区)。
3、报名费用:按照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人150元。
4、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印证岗位条件的其它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报名登记表到县人社局领取。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进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办理准考证,在考试前两天领取。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每个岗位参加理论考试的应聘者原则上应达到岗位数的3:1的比例以上。
①、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占70%)和综合知识(占3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幼教全科;综合知识考课改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等。
②、笔试时间:2012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
③、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①、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需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②、面试以才艺展示和说课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才艺展示和说课各占50分。
③、面试时间:2012年8月7日
④、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
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支教生服务期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对象,考试成绩总分加5分。
(三)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录取人员参与体检(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并体检。
招聘工作需要公示的内容,在市人社网、县政府网、罗田教育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招聘要求逐一递补。经公示、考核无问题的,由县人社局、编办、教育局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人社局发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招聘手续,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对不服从分配或招录后不回罗田上岗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按招聘要求逐一递补。所招聘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这次招聘教师工作,县人社局、编办、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专班,具体组织领导全县教师招考聘用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严肃招考纪律
1、加强监督,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按党纪政纪处分,是招聘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
4、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为:
罗田县监察局:0713-5058791
罗田县人社局:0713-5052445 0713-5058773
罗田县教育局:0713-5052627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罗田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