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历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在编在岗教师公开招聘教学骨干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为历城区中学招聘骨干教师共10名,其中:语文学科2名、数学学科3名,英语学科2名、物理学科1名、化学学科1名、生物学科1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公开招聘骨干教师(不含历城区在编教职工)。
1.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理论扎实,教育管理、教学实践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身心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06年(含2006年)以前开始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岗位工作;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 (1971年8月3日以后出生);
4.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师、名师培养人选等综合荣誉之一者或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优质课一等奖等专业技术奖励之一者。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考务费用。应聘人员在济南市历城区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历城区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8月3日-4日(8:30—11:30;14:00—17:00),报名地点为历城区教育局人事科(济南花园路60号)。报名时需提供个人报名登记表、学历证、职称证、专业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荣誉或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以上顺序装订好),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与登记表同底)。另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对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考核体检阶段提供;在考核体检阶段仍提供不出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招聘方式
由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统一进行面试(答辩和专业测试)。
面试包括答辩和专业测试。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等项目。专业测试采用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每个考场内均设社会监督席,进行现场监督,对程序、评分过程和得分情况进行监督。
按照答辩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答辩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答辩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专业测试,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面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在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等额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后,统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对弃权,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以及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应聘同一学科且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上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岗位(即分数高的优先选择招聘岗位),同时填写《2012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骨干教师选岗登记表》。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相关待遇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招聘的骨干教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8066063,88115030
附件: <A href="/uploadfiles/201207/20120703140938776.doc
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