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16号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公开招聘新教师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教育网(http://www.lyge.cn)、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yghrss.gov.cn)网站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七)应聘中学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岗位表》中注明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八)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只能应聘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教师资格类型、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
3.《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仅2017届毕业生提供);
4.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仅应届毕业生提供);
5.各地人才服务中心或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开具的档案托管和未就业或目前实际工作岗位的证明(非应届生人员提供);
6.教师资格证(或正在办理证书的证明)。
其中,国外留学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3月28日-4月12日登录到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61.155.76.51/teacher)自行报名(节假日正常报名),并于2017年4月12日-4月13日到市教育局后楼一楼报名大厅(苍梧路23号)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交纳报名考试费,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招聘学校相关信息》(附件2)。
(四)报名考试费
报名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另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笔试及面试费。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应聘人员报名经学校审核并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参加初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对紧缺专业,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按1:2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7年4月13日前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