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的初中教材知识和教育心理学知识,各占100分,总分为200分。
小学教育学科为初中语文数学两个学科各50分,教育心理学100分,总分200分;管弦乐笔试内容同音乐学科。
2、笔试总分数按2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50分。
3、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划定。
4、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两科同时考)。
5、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文化考试后,进入面试人员须在名单公布之日后的三天内,提供人事档案到龙港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工作由龙港区监察局、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组成资格复查小组负责。
(四)面试
1、按设置岗位1:2的比例,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数。如果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选的文化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
微型课(特长展示)。体育、音乐(含管弦乐)、美术进行微型课和特长展示,其它学科只进行微型课,时间各15分钟,教材教具自备。
3、面试内容
微型课:小学教育为小学课程内容,其它学科为初中内容。
特长展示:体育--田径项目、体操武术项目、自选特长项目。
音乐学科—歌曲演唱、乐曲视奏、自选乐器演奏。
管弦乐—规定曲目演奏(小号、长笛、萨克斯任选其一,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任选其一)、自选管弦乐乐器演奏。
美术—素写、美术设计、自选特长。
4、面试成绩
面试各学科满分均50分,其中体育、音乐(含管弦乐)、美术学科微型课20分,特长展示3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五)录取
1、根据同一学科文化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如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文化考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为体现招聘的公平合理,保证人才选拔的质量,本次招聘不考虑相关的鼓励政策。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九)择岗
按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岗。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三年内不得流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考过程中,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毕业生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三)全部招聘工作,在区监察局的严格监督下进行。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429—3050033
咨询电话:0429—3055821
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