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满分为100分。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蒙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笔试时间:2017年4月9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东胜区东联现代中学。考生于2017年4月6日至4月8日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都用此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5)政策性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内蒙古主体民族蒙古族,以及“三少民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其他民族不加分);
东胜区户籍(含中高考入学前为东胜区户籍,户籍取得截止时间为启事发布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东胜之窗网站上公布,网址如下:(http://www.ds.gov.cn/)。
(7)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招聘岗位数在5人及5人以下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最低合格线以下的人员将不再递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8)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面试,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4月24日8:30至4月26日17:30;资格复审地点:东胜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原东胜区正东小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分组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4月28日至5月1日,面试地点:东胜区蒙古族学校。
(2)中小学教师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满分为100分。每位应试者试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告知应试者。其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应聘者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
(3)幼儿教师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教育活动组织成绩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教育活动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告知应试者,应试者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满分为40分;技能技巧测试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共60分,具体要求如下:
弹唱:现场抽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钢琴边唱,一次完成(25分);
舞蹈:现场放舞曲,听2遍后,现场自编并表演,一次完成(20分);
绘画:现场命题,5分钟之内画一幅简笔画(15分)。
(4)蒙授课教师统一用蒙语授课,面试环节同上。
(5)每组面试评委3人,工作人员2人。笔试、面试均使用标准化考场,全程录音、录像。
(6)成绩统计,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6.公布成绩签定三方就业协议
(1)由招考领导小组按照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用的人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如果少于岗位应聘人数时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http://www.ds.gov.cn/(东胜之窗)进行公布,并与拟聘用人员签定三方就业协议,双方若出现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交纳违约金5000元。
7.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于2017年8月1日前携带本人学籍档案到东胜区教育局报到,参加入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8.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http://www.ds.gov.cn/(东胜之窗)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所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1日,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1年后若取得教师资格证给予正式聘用,若在2年之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将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在启事发布前。
2.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东胜之窗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六、本方案由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胜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477-2780286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8380702
东胜区教育局:0477-8380731
附件:2017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面向高等师范院校及211工程非师范类院校招考教师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