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试讲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成绩的60%,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试讲环节。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好《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向仁化县仁化中学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地点:仁化中学。
2)、试讲。采取说课形式(或讲课与实践操作),主要测试考生知识应用能力。试讲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及试讲结束后,依达到所设最低分数线以上考生的笔试加试讲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有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面试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财会人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实操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成绩的60%,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实操环节。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好《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向仁化县仁化中学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地点:仁化中学。
2)、实操。采取实践操作财会软件方式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财会知识应用能力。实操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及实操结束后,依达到所设最低分数线以上考生的笔试加实操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有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面试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达到所设最低分数线以上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入围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同分现象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现象的,则按面试主评委打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打分成绩再出现同分现象的,则增试答辩,以答辩分数高低确定最终名次。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笔试和试讲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核。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被聘用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0751-6355041(仁化中学教务处)、0751-6355700(仁化县教育局)、0751-6390802(仁化县人才办)。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已获取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我县自主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取得《广东省仁化县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参照“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其他符合省级以上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最多加10分)。报名时需提供有关加分证书,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20天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五)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六)被聘用者见习期12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仁化县教育局
仁化县仁化中学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