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体检考核对象的确定。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经面试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教师资格证所列学科直接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2.中小学新任教师
招聘名额与参加省统一考试的报考人数比例达1:3的岗位不设置合格线;比例未达1:3的设置合格线(特殊教育专业除外)【100分制为60分,150分制为90分(含照顾加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体检考核对象按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又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
3.幼儿园新任教师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体检考核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又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㈡聘用办法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对象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在县教育局设定的学科学校岗位数内,按已确定的体检考核对象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其中专门岗位的拟聘对象按考试成绩在小学语文招聘职位中所处的位次参加选岗)。新聘用教师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参加校际交流。
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签订聘用合同以后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㈢工作安排
招聘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安排在城区中小学任教(根据学科结构情况或选派到农村学校交流一年);职业中专学校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安排在职业中专学校任教;中学新任教师安排在农村中学任教;特殊教育专业新任教师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安排在农村小学、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任教。
六、报名时间、地点、程序和应提交的材料
㈠报名时间
1.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含专门岗位)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至24日。
2.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以及职业中专学校专业(实训指导)教师须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㈡现场报名、体检考核对象资格确认地点:
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电话:0597-6808382。
㈢报名程序和应提交的材料:
1.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
⑴ “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公布网络报名具体办法,请各应聘者务必准确上网,避免误报名或上当受骗。报名经县教育局网上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省统一考试。
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应注意区分“公开招聘”(岗位一)和“专门岗位”(岗位二),并在备注栏注明“报考岗位一”或“报考岗位二”字样,未注明的视为报考公开招聘岗位(岗位一)。“985、211工程”大学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在备注栏注明“985或211工程大学”字样。
⑵体检考核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非普通全日制学历人员除外,下同)、毕业证、有效验证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核表原件,网络报名同底照片一张。
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或正在办理的有效证明)和本款第①条规定的其他材料。
③网上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和成绩表。
2.招聘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⑴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有效验证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核表原件,本人亲笔填写《2016年长汀县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3张1寸彩色白底近照。
⑵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或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或正在办理的有效证明),以及本款第⑴条规定的其他材料。
3.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教师
⑴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职业(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1寸彩色白底近照,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核表原件,本人亲笔填写《2017年长汀县公开招聘职业中专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⑵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和本款第⑴条规定的其他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前先到我局开具介绍信。
六、应注意事项
㈠公开招聘采取第一轮招聘和补充招聘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每轮招聘中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将进行补充招聘。已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且第一轮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按照第一轮公开招聘的程序进行。
㈡报考对象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㈢报考对象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开通短信功能并保持畅通,部分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㈣有关通知、公示将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长汀教育网(http://福建省长汀县教育局.政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