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初中教师和非专任教师人员考试
招聘教职员的笔试、面试工作由江门市蓬江区人社局、教育局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同)组织进行。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在蓬江人社局网(网址:http://pjrsj.pjq.gov.cn/index.asp)及蓬江区基础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pjedu.jmpj.gov.cn)公布。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②笔试地点: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③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100分制,内容是公共知识(含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占40%)和应聘科目教学所需具备的专业知识(占60%)。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报考科技职位的参加物理科目笔试。
④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完成后,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分学科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①时间:2017年5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
②地点:具体安排以网上公布为准。
③内容:面试采取100分制。面试要求在面试公告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④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60分钟内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2、高中专任教师考试
考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试采用面试方式(非专任教师除外),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1)初试
①时间:5月5日上午8:30开始。每个考生的初试时间为5分钟。
②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棠下中学高中部(江门市棠下镇棠下大道10号)。
③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对教育情况的掌握。
④其他事宜:初试成绩在初试结束60分钟内现场书面通知考生,当天分学科现场公布考生(考号)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并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分学科按1:3比例入选复试)。
(2)复试
①时间:5月5日下午2:30开始。考生备课和上课各为20分钟。
②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棠下中学高中部(江门市棠下镇棠下大道10号)。
③内容及形式:采用“上课”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
④其他事宜: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60分钟内现场书面通知考生。当天分学科现场公布考生(考号)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复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中如安排有技能测试或实操的学科,其技能测试项目的成绩占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2、提供资料:参加体检考生须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凡不能全部依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1)计生证明(证明考生本人的婚姻状况,写明是否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内容。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供,镇级计生部门加意见并盖章;应届毕业生的由学院或系出具。不能用《未婚证》代替)。
(2)无犯罪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学院、系提供)。
(3)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公办教师所在学校出具并有上级教育部门同意的方有效)。
3、其他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上、中旬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审核报考资格和审查个人档案。
(六)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在同职位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1、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机会的。
(七)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后由区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考生被录用后,不按原来职称岗位聘任,而是根据分配所在学校的职称、岗位空缺情况给予聘任。
2、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备注2:拟录用人员,户口在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三区以外的须迁入江门市蓬江区户口,方能办理报到手续。
四、联系办法
单位: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35号
电话:0750—8220646,3226160(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联系人:吴老师,古老师
备注3:考生在报名时要留2个手机联系电话,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考生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