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办法
本公告各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由省教育厅规定。
2.笔试时间、地点
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为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3.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鼓楼区教育信息网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审核
1、参加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过鼓楼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求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就业协议书原件(要求份数完整。就业协议书每张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属非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面试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岗位规定要求的全部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其它已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视为面试资格审核通过。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须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3、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打印件、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有效聘书或聘用合同(要求至少从2013年9月起聘至今)、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所在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证书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
(四)面试
各岗位面试均由鼓楼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本公告附表中打“★”的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时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鼓楼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在鼓楼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等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新任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聘,本次招聘不再递补。第二轮补充招聘具体事项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另行通过鼓楼教育信息网通知。在职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按《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鼓楼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4.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鼓楼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审档不合格的;(4)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应聘人员在教师资格证方面要求:
(1)小学岗位要求持有中、小学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专业(以本公告小学岗位各学科对应专业为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2)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报名(到)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3)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允许报到时提供。(4)其它应聘人员均要求报名时间截止前即已持有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7.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分政策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2、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到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正式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
七、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87677797。
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八、纪律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考工作的全程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凡在招考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鼓楼区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2017年鼓楼区学校招考教师各岗位条件要求及招聘人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