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连江教育网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全省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通过“连江教育网”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以100分制计算(如果笔试总分为150分制,则先换算为100分制进入成绩的合成)。聘用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综合成绩(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面试成绩应达70分方可确定为录聘人选。应聘人员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3、根据聘用合格成绩(免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入选。如笔试成绩(含加分)再相同,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确定录用人员的排名位次,依次按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4、补充招聘。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进行补充招聘,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5、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方可聘用。有关体检和政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连江教育网”另行通知。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
6、担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连江教育网”另行通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五、其他事项: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100分制)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此类考生网络报名前应提供相关证明,于3月17日前将原件材料送达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加分手续。
2、选岗:第一次录聘人员选岗后,余下岗位由补充招聘的录聘人员再选岗。录聘人员分别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见附表。我县“一环学校”指城关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含分园),特教学校、进修校、职专、华侨中学以及敖江、江南两个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二环学校”指东湖、琯头、浦口、丹阳、东岱、潘渡等六个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三环学校”指一环、二环以外各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3、本次招聘的所有教师工资、社保等待遇与编制内教师一致,并逐步解决编制问题。录聘后,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
4、招聘工作认真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六、政策咨询
本次县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6230015。
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本公告由连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连江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