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湄洲岛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工作需要,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2017年莆田市湄洲岛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 历 |
专 业 |
普通话 | |
小学语文 |
2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小学(初等)教育 或小学语文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二甲以上 (含二甲) |
小学数学 |
2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小学(初等)教育 或小学数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二乙以上 (含二乙) |
小学英语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小学(初等)教育 或小学英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二乙以上 (含二乙) |
小学音乐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小学音乐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二乙以上 (含二乙) |
幼儿教育 |
2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二乙以上 (含二乙) |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研究生毕业证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区人劳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24 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以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二)笔试
1、笔试对象:本次招聘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经资格初审后报考人数不足3人,该岗位不开考;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或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16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2010]7号有关文件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4个文件(具体内容见附件4)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的考生可提出加分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并在5月6日前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
面试前,区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另行通知(在湄洲岛教育信息网公告和电话通知,下同)。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闱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