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安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关于2017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中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119号)要求,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17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中)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相应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2017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
4.具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1年3月20日至1999年3月20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7年3月20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8:30至3月24日24:00,报名网站为广安人事考试网。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注册信息。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用户注册信息,并牢记注册信息的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报名网站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
3.填报报名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广安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小于20KB)。
4.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各区市县人社、教科体部门负责实施。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资料和所报职位要求,只对考生照片、学历、年龄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聘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3月25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7年4月11日8:30至4月16日9:00登录广安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