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励志中学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
二、招聘岗位需求
岗 位 |
学 历 |
专 业 |
年 龄 |
性别 |
数量 |
备 注 |
总务处职员 |
专科以上 |
财务相关专业 |
35岁以下 |
不限 |
1名 |
有经验优先 |
生活教师 |
高中以上 |
无限制 |
45岁以下 |
男 |
1名 |
军人优先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报名时间:自2017年3月6日至3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3、录用:
经简历筛选、面试、考察后择优录取。
四、聘用和待遇
1、聘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经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合同。
2、待遇: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安励志中学办公室(广安区中桥办事处莲塘街55号)
联系电话:(0826)2347115 尹老师:18080272707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