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根据试讲和答辩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高级中学及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荥阳教育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荥阳市教育信息网站公示。由市人社局和教体局共同组织拟聘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标准按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教体局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八)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体局共同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为3年。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手续办理时必需取得岗位所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职业学校教师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四)荥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71—64662233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