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金堂人才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金堂县人社局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金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金堂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我县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4997012(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金堂县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028-84923539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