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播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
二是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三是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必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五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修改报名信息或重传相片后再点击“报名确认”按钮,才能视为完成提交报名。修改报名信息后未点击“报名确认”按钮或未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就点击“报名确认”按钮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事业单位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2017年2月22日上午9:00至2月27日下午17:00,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2、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9:00至2月26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2017年2月25日下午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月26日下午17:00前及时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在2月27日下午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9:00至2月28日下午17:00期间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网银卡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月28日下午17:00缴费截止后,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县级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镇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不受3:1开考比例限制)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考办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7年3月3日。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于2017年3月13日9:00至3月1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中的“遵义市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直接咨询播州区招考办(电话:0851-27222381,27251392);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传输、表证打印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联系市人事考试院(电话:0851-23163875)。
五、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总分为150分(测算总成绩时先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所占比例计入总成绩)。
1、时间:2017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2、地点:播州区内相关学校,具体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余证件一律无效)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yxrs.gov.cn/)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事业单位招考办组织,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在招聘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的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yxrs.gov.cn)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区事业单位招考办公布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一个名次并列两名及以上考生的,只递补第一个名次)。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复审须提交的资料:
1、播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复审,并必须书面承诺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资格条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提供的毕业证书、资格条件资料必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
7、报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等情况),有服务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时需要提供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随军家属报名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军人所在部队、是否现役军人、报名人员与军人关系等内容)。
8、报定向招聘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及其未婚子女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区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区扶贫办盖章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须及时查看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的面试信息,确保能够按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余证件一律无效)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3、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40%计入总成绩。
5、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