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和卫生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护理三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后,再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一经公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放弃面试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不予递补。
五、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照面试资格审查通知规定提交的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 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50%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综合类、卫生类实行结构化面试。
教育类实行试讲,部分岗位为试讲和技能测试相结合。县直高中试讲使用博兴县现行高中二年级教材。初中、小学试讲使用博兴县现行初中二年级教材,其中科学专业试讲使用博兴县现行小学四年级教材。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除试讲外,还进行相应的技能测试(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其它专业如果笔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再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总成绩排名。
七、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要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 bxhrss.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类):0543--2399065
博兴县教育局(教育类):0543—2323641
博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类):0543—2322779
中 共 博 兴 县 委 组 织 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