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在招聘点参加现场面试。
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备课时间30分钟,微型课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考生。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另外加试特长考核,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4.总分计算
01-07岗位总分=面试分数;
08-10岗位总分=面试分数×80%+特长考核×20%。
三、聘用
1.体检。根据总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则按岗位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调档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拟聘人员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及时到盐城景山中学(江苏省亭湖高级中学)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17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5.其它。签订聘用合同后如因本人原因不能与校方履行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0515-69660130
盐城景山中学(江苏省亭湖高级中学)0515-69661188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15-69660106。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盐城景山中学(江苏省亭湖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