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就涪城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 2月 22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岗位代码为1612101、1612102、1612103、1612104、1612105、1612106、1612107、1612108、1612109、1612110、1612111、1612112、1612113、1612114、1612116、1612117、1612118、1612120。届时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排名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不再作任何通知),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 2月 23日9:00—12:00。届时未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社局干部股(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8号5楼510室;电话:0816-2263419)。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带的材料
非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1.《绵阳市2016年下半年县市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第二代有效正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因地震等原因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注明本人毕业证书编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学位要求的)。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合格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原件。
6.绵阳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出具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手续原件。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1.《绵阳市2016年下半年县市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第二代有效正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考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缴纳面试费8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