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1)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职高教师:教育理论知识和职教综合基础知识;
幼儿教师:教育理论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1月20日下午2:00—4:00。
(3)笔试地点:上虞区城北实验中学。
(4)笔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5人及以下的按1:3,6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并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初定2017年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最高学历依次排序为准。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就业协议书签约手续。
择岗按各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笔试成绩依次排序为准),根据公布的岗位,以填报志愿的形式逐个选择就业单位和岗位择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上虞籍免费师范生根据国家规定录用,但必须参加考试,根据成绩参加统一择岗录取。
五、有关规定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时,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人数;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递补。进入考察程序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正式聘用人员于2017年8月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等到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毕业生如已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聘用合同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联系人:
0575-82116137 朱老师
0575-82213203 葛老师、刘老师
附件:2016年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意向登记表(优秀毕业生)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