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公开招聘95名工作人员补充到旺苍职业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2012年旺苍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所有报考者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根据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的,即为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限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 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2年旺苍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95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2012年旺苍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012007、2012008、2012009、2012010、2012011、2012014、2012015、2012019、2012020、2012021、2012022、2012023、2012024、2012028、2012029、2012030、2012031、2012032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旺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2年7月9日至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二楼)。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旺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一式一份),粘贴本人近期两寸同底免冠证件照;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例如:某招聘高中数学教师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填写为“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数学专业)”。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例如:只填写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而未填写专业),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和考察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初审在报考者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
(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费80元。
笔试费在报名时缴纳,面试费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到报名点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
(四)现场照相
资格初审合格且已缴费(或已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的报考者,由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现场照相。请报考者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号。
(五)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2年7月15日前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chrss.gov.cn)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12年7月16日前直接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39—4313573),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放弃或不能调整的,请报考者于2012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报名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发票兑奖联请勿涂刮,否则不能退费)。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2年7月30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领取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二楼)。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专业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于2012年8月1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于2012年8月2日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chrss.gov.cn)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由本人于2012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8月3日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chrss.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