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分笔试和试讲两部分。
2、笔试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指标。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高中层次语文、数学、英语及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试讲
试讲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达不到该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比例),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
总成绩合成。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试讲成绩×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南宫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末位成绩相同人员再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办公室通知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如出现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招聘对象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招聘对象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四)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等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分学校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摘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师范类、学历较高、年龄较小的顺序摘牌),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名单,在南宫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南宫政府网站(http://www.nangong.gov.cn)公示7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所定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相关单位办理国办教师入编等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简章》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宫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