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的
考查了解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所必需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掌握程度。
二、命题依据
以《九年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
三、考试形式
1.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的问卷与答卷分离,答案须写在答卷上,写在问卷上无效。
2.考试时间及分值: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满分为150分(其中综合部分5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试卷满分为170分(其中综合部分50分,学科专业知识120分)。
3.试卷结构:包括音乐理论基础知识、音乐欣赏基础知识、歌曲和乐曲等内容;试题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类,其中,客观题约占40%,主观题约占60%,侧重理解、分析、运用、处理知识的能力考查;题型有填空、选择、判断、连线、译谱、移调、简答、论述。初中、高中内容比例6∶4。
4.试卷难易度:容易题、稍难题、较难题比例8∶1∶1。
四、考试范围
以音乐理论基础知识、音乐常识知识为主,涵盖教育部普通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内容;同时考查报考人员对新课标的理解。
(一)音乐理论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1.音:音的产生原理、乐音与噪音、乐音的四种性质。乐音体系、音列、音级、半音、全音与等音等概念。二连音、三连音、四连音、五连音等,自由延长记号与连音线的作用。
2.节奏与节拍:理解音值组合法的意义并掌握常见的单拍子、复拍子与混合拍子正确的音值组合法。
3.速度与力度:常用的速度与力度术语;包括基本速度与变化速度术语。
4.装饰音与常用记号:各种装饰音与常用音乐记号。
5.音程:掌握自然音程、变化音程等音程概念,识别构成单音程与复音程的方法及音程转位的概念和一般规律。
6.和弦:掌握三和弦、七和弦的概念及音程结构。原位与转位三和弦、原位与转位七和弦的识别方法。掌握和声进行的一般规律及和声配置的方法,能为简单的歌曲配置和声。
7.调式基础知识:掌握大调式与小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民族五声调式的音级标记、概念、音阶结构及特点。
8.译谱与移调:掌握译谱的概念,能熟练地将简谱译成五线谱或将五线谱译成简谱。能按移调的概念进行移调。
(二)音乐欣赏知识考试内容
1.人声的分类、演唱形式,中外著名民歌及歌曲。
2.音乐体裁知识、风格特点及中外器乐名曲主题:包括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古典乐派、浪漫乐派、民族乐派、印象乐派、现代主义音乐及通俗音乐。
3.中国民族器乐常识:分类及演奏形式。
4.西洋管弦乐队常识:分类及演奏形式。
5.大型器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包括①室内乐;②组曲;③奏鸣曲;④协奏曲;⑤交响曲。
6.综合艺术常识:①歌剧;②舞剧;③京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