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
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基础知识考试资料编写组
前 言
为进一步做好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命题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人[2011]30号)精神和具体要求,将基础知识笔试分为“专业科目”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考试学段划分为中学教师(含职业高中学段)、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三个学段,为此而制定中学教师“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
大纲、小学教师“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幼儿园教师“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以及三个学段的“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专业科目: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中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小学段“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幼教段“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综合知识:
关于考核内容与命题考试的说明
一、关于考核要求和内容的说明
为了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求标准化,本大纲在列出考试内容的基础上,规定了考试的主要范围及其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目的是为了使应试人员能够把握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更加有目的地系统学习有关教材;同时,也使考试命题的范围更加明确,以便更准确的设计试题的知识能力和难易度。
本大纲在三个学段考核的基本内容中,按识记与理解、分析与应用两个层次规定了应试人员应达到的能力发展要求。两个能力层次是递进的等级关系,其涵义是:
识记与理解:要求熟知各部分内容中的有关名词、概念、原理和知识的涵义,并能正确认知和表述。识记是初级层次的要求。要求考生在识记的基础上,能较全面地领会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内涵,把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理解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分析与应用:要求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与解决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运用,可分为简单运用和综合运用两级具体要求。简单运用,要求在理解的基础上,运用所学过的一两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简单的问题;综合运用,要求在简单运用的基础上,运用所学过的多个知识点综合分析和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应用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关于命题考试的说明
(一)本次基础知识笔试分为“专业科目”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中,“专业科目”考试按中学教师(含职业高中学段)、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三个学段组织命题,考核要求分为识记与理解、分析与应用;“综合知识”考试不分学段组织命题,考核要求只分为识记与理解。
(二)各学段的基础知识与能力的命题考试,将根据本学段大纲所规定的考核范围、考核要求和考核内容进行,试题覆盖到各范围的内容,并适当突出主要内容,以体现本学科内容的重点。
(二)“专业科目”试题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识记与理解占50%,分析与应用占50%,在内容上侧重对学科实践能力的测试。“综合知识”试题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识记占50%,理解占50%,在内容上侧重对综合知识理解能力的测试。
(三)本考试试卷采用的题型一般有单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教学设计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