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按照报名人数组织笔试或直接进行面试。
1.文化类课程英语教师岗位的招聘考试一律采用先笔试后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其他岗位①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5: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由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两方面组成,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招聘考试总分(100%)=专业技能测试(按占比50%计)+试讲(按占比50%计)。②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二)笔试时间
1.领取准考证:通过“现场验证”需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于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3: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翔路333号)。
2.笔试日期: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与获得面试资格人员信息自2017年1月13日(周五)起在“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www.wzzjzxx.com)”网站公告,考生可自行上网查阅。
4.面试日期:具有面试资格者,按“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www.wzzjzxx.com)”网站的公告说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笔试、面试费用为每次各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六、招聘录用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分高者),并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www.wxedu.net)和学校网站(www.wzzjzxx.com)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组织政审,政审合格,并报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取签约等相关手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将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在学校办理录取和签约手续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替补。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2017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641107。
八、本《简章》由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52360。
附件:
2.《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
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