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5日17:00,地点在江西师范大学图文信息中心东侧研究生院二楼会议室。
2.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德安县高中阶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能力、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3.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采用现场评分,7考生得分为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4.面试成绩的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则确定入围末位人员时,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或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否则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拟入围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末位成绩相同者加试一道答辩题(由考官现场出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体检拟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拟入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将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入围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
1.由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统一规定。拟入围的考生除了携带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进行资格复审。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围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提供的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原件等材料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依次递补。
(四)体检
1.资格复审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jjrs.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报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再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已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信访处理
来信、来访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监督、咨询电话: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冬生 13979222206
德安县教育和体育局,杨忠生 18079226998
德安县第一中学,张友龙 13970213352
德安县第二中学,吴敦旭 13870261373
双休日接受咨询。
此公告由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