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驻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17772。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2月6日
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