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中学:英语,小学:英语、体育、音乐、信息技术、科学学科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2.特教: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组织体检、考察。
五、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空缺岗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选岗。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69660622
网报技术咨询:0519—88266686
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0519—8664694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69660809
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0519—69660655
九、本简章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