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2年“特岗计划”即将启动的公告
近日,我们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2012年“特岗计划”报名工作将于6月中旬启动。届时,我们将及时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告,请我校未就业毕业生到时积极报名。
“特岗计划”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简称。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该计划通过公开招募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西部"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以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川省“特岗计划”聘用期间的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特岗计划”聘期为3年,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即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工作学校在编教师基无差别)。
2.在服务期间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4.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5.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另外,除我省“特岗计划”即将启动外,目前重庆、山西、河南、甘肃、安徽、河北等省(市)也已陆续展开。在当前就业形势依然面临较大压力的情况下,“特岗计划”应该是目前还未就业毕业生的一个不错选择,希望我校符合条件的2012届未就业毕业生届时踊跃报名,积极备考。
特此公告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